另外,最近一周,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建设银行、中信银行、广发银行、恒丰银行、上海银行等多家银行宣布与多家房企签署合作协议,提供意向性融资支持超过万亿元,合作涉及房地产开发贷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并购贷款、保函、债券投资等多个领域。其中,中 国银行为10家房企提供意向性授信金额合计超6000亿元,工商银行为12家全国性房地产企业提供意向性融资总额达6550亿元,邮政银行也为多家房企提供意向性融资总额2800亿元。
证监会发布“新五条”
5家房企已筹划募资“保交楼”
2010年4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明确要求暂停批准存在土地闲置及炒地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重大资产重组。为了坚决贯彻执行该通知精神,证监会已暂缓受理房地产开发企业重组申请,并对已受理的房地产类重组申请征求国土资源部意见。
时隔12年,证监会发布“新五条”,支持房地产企业股权融资,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11月28日,证监会资讯发言人就资本市场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答记者问时提出,证监会决定在股权融资方面调整优化5项措施,并自即日起施行。5项措施全文如下:
证监会资讯发言人就资本市场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答记者问
问:证监会易会满主席在不久前召开的金融街论坛年会上表达了资本市场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态度,在支持房地产企业股权融资方面,具体有哪些政策措施?
答: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事关金融市场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证监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发挥资本市场功能,支持实施改善优质房企资产负债表计划,加大权益补充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盘活存量、防范风险、转型发展,更好服务稳定宏观经济大盘。证监会决定在股权融资方面调整优化5项措施,并自即日起施行。
一、恢复涉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及配套融资。允许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企业实施重组上市,重组对象须为房地产行业上市公司。允许房地产行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购买涉房资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可以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用于存量涉房项目和支付交易对价、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等,不能用于拿地拍地、开发新楼盘等。建筑等与房地产紧密相关行业的上市公司,参照房地产行业上市公司政策执行,支持“同行业、上下游”整合。
二、恢复上市房企和涉房上市公司再融资。允许上市房企非公开方式再融资,引导募集资金用于政策支持的房地产业务,包括与“保交楼、保民生”相关的房地产项目,经济适用房、棚户区改造或旧城改造拆迁安置住房建设,以及符合上市公司再融资政策要求的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等。允许其他涉房上市公司再融资,要求再融资募集资金投向主业。
三、调整完善房地产企业境外市场上市政策。与境内A股政策保持一致,允许以房地产为主业的H股上市公司再融资;允许主业非房地产业务的其他涉房H股上市公司再融资。
四、进一步发挥REITs盘活房企存量资产作用。会同有关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常态化发行,努力打造REITs市场的“保租房板块”。鼓励优质房地产企业依托符合条件的仓储物流、产业园区等资产发行基础设施REITs,或作为已上市基础设施REITs的扩募资产。
五、积极发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作用。开展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试点,允许符合条件的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设立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引入机构资金,投资存量住宅地产、商业地产、在建未完成项目、基础设施,促进房地产企业盘活经营性不动产并探索新的发展模式。
11月29日以来,世茂股份、福星股份、大名城、北新路桥、新湖中宝等房企已经发布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告。
世茂股份在公告中提出,经公司管理层讨论,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优化资本结构,缓解流动性困难,稳定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用于公司“保交楼、保民生”相关的房地产项目开发、偿还部分公开市场债务本息、以及符合上市公司再融资政策要求的补充流动资金等。此外,福星股份、大名城、新湖中宝在公告中也表达了类似的意思。
北新路桥在公告中提出,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高综合竞争力,公司正在论证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用于公司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
银行为房企提供超万亿融资
支持“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
另外,最近一周,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 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等多家银行宣布与多家房企签署合作协议,提供意向性融资支持超过万亿元,合作涉及房地产开发贷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并购贷款、保函、债券投资等多个领域。
中国银行与万科集团、碧桂园、龙湖集团、中海发展、华润置地、招商蛇口、金地集团、绿城中 国、滨江集团、美的置业等10家房企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提供意向性授信金额合计超6000亿元。
11月24日,工商银行与万科集团、金地集团、绿城中 国、龙湖集团、碧桂园集团、美的置业、金辉集团等12家全国性房地产企业,以总对总方式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提供意向性融资总额达6550亿元,汇聚银企合力,共促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邮政银行分别与万科集团、龙湖集团、绿城集团、碧桂园集团、美的置业集团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提供意向性融资总额2800亿元,共促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邮储银行后续还将开展第二批全国性房地产企业合作签约工作。
11月23日,交通银行与万科集团、美的置业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协议,交通银行将为万科集团提供人民币1000亿元意向性综合授信额度,为美的置业提供不超过200亿元人民币意向性授信额度,并提供多元化融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开发贷款、债券投资、并购贷款、保函、供应链融资等。
农业银行与中海发展、华润置地、万科集团、龙湖集团、金地集团五家房企举行银企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围绕商品房、保障房、城市更新等重点领域,在房地产开发贷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并购贷款、债券承销与投资等业务方面进一步加深合作。
兴业银行分别与万科集团、中海地产、绿城中 国、龙湖集团、滨江集团、建发地产、国贸地产、象屿地产、厦门安居控股、福州左海控股等10家房地产企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合计提供意向性融资总额达4400亿元。
此外,建设银行、中信银行、广发银行、恒丰银行、上海银行等与多家房地产企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提供意向性授信金额。